1.安全與安全生產,泛指沒有危險,不出事故的狀態。系統安全工程的觀點認為,安全是生產系統中人員免遭不可承受風險傷害的狀態。系統工程中認為,安全是一個相對的概念,世界上沒有的安全,任何事物中都包含有不安全的因素,具有一定的危險性,當危險低于某種程度時,就可認為是安全的。
根據現代系統工程的觀點,安全生產是指使生產過程在符合物質條件和工作秩序下進行,防止發生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等生產事故,消除或控制危險有害因素,保障人身安全與健康、設備和設施免受損壞、環境免遭破壞的總稱。
2.安全生產管理
所謂安全生產管理,就是針對人們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問題,運用有效的資源,發揮人們的智慧,通過人們的努力,進行有關決策、計劃、組織和控制等活動,實現生產過程中人與機器設備、物料、環境的和諧,達到安全生產的目標。
安全生產管理的目標是,減少和控制危害,減少和控制事故,盡量避免生產過程中由于事故所造成的人身傷害、財產損失、環境污染以及其他損失。安全生產管理包括安全生產法制管理、行政管理、監督檢查、工藝技術管理、設備設施管理、作業環境和條件管理等。
安全生產管理的基本對象是企業的員工,涉及企業中的所有人員、設備設施、物料、環境、財務、信息等各個方面。安全生產管理的內容包括: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安全生產策劃、安全培訓教育、安全生產檔案等。
3.危險、危險度
根據系統安全工程的觀點,危險是指系統中存在導致發生不期望后果的可能性超過了人們的承受程度。從危險的概念可以看出,危險是人們對事物的具體認識,必須指明具體對象,如危險環境、危險條件、危險狀態、危險物質、危險場所、危險人員、危險因素等。
一般用危險度來表示危險的程度。在安全生產管理中,危險度用生產系統中事故發生的可能性與嚴重性給出,即:
R = f ( F, C )
式中,R --危險度;
F--發生事故的可能性;
C--發生事故的嚴重性。
4.危險因素、有害因素
危險因素是指在生產過程中能對人造成傷亡或對物造成突發性損壞的因素稱為危險因素(強調突發性和瞬間作用)。
有害因素是指能影響人的身體健康,導致疾病,或對物造成慢性損壞的因素(強調在一定時間內的積累作用)。有時為方便起見,對二者不加以區分,統稱危險、有害因素。
5.事故、事故隱患
事故是人(個人或集體)在為實現某種意圖而進行的活動中,突然發生的、違反人的意志、迫使活動暫時或*停止的事件。
生產安全事故,依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第493號)中定義,是指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造成人身傷亡或直接經濟損失的事件。
事故隱患,泛指生產系統中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和管理上的缺陷。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依據《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是指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6.風險
風險:某一特定危險情況發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組合。
風險的不確定性:發生時間的不確定性。從總體上看,有些風險是必然要發生的,但何時發生確是不確定性的。例如,生命風險中,死亡是必然發生的,這是人生的必然現象,但是具體到某一個人何時死亡,在其健康時卻是不可能確定的。
風險的客觀性:風險是一種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獨立于人的意識之外的客觀存在。因為無論是自然界的物質運動,還是社會發展的規律,都由事物的內部因素所決定,由超過人們主觀意識所存在的客觀規律所決定。
風險的構成要素
(1)風險因素
它是風險事故發生的潛在原因,是造成損失的內在或間接原因。
根據性質不同,風險因素可分為實質風險因素,道德風險因素和心理風險因素三種類型:物質風險因素、道德風險因素(故意)、心理風險因素(過失、疏忽、無意)。
上一篇:回路電阻測試儀主要特點有哪些?
下一篇:電阻器的多種分類